國家林草局近日發布通知 明確對64種在養禁食野生動物 分類管理
其中 竹鼠、果子貍、豪豬等 45種野生動物 今年12月底前要引導停止養殖 刺猬、豚鼠、眼鏡蛇等 19種野生動物 允許非食用目的的養殖
記者注意到,這是自今年2月份全國人大出臺禁食野生動物相關決定以來,國家主管部門首次明確劃出禁養的野生動物物種范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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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45種野生動物 引導養殖戶今年12月底前 停止養殖
通知明確,其所指的禁食野生動物是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、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、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》發布前養殖食用、不屬于畜禽范圍的陸生野生動物,不包括水生野生動物和以保護繁育、科學研究、觀賞展示、藥用、寵物等為目的的陸生野生動物。
通知要求,對竹鼠、果子貍、豪豬、王錦蛇、草兔、東北兔、蒙古兔等45種野生動物,禁止以食用為目的的養殖活動,引導養殖戶在2020年12月底前停止養殖活動,并按有關規定完成處置工作。確需適量保留種源用于科學研究等非食用性目的的,要充分論證工作方案的可行性,并嚴格履行相關手續。
對刺猬、豬獾、豚鼠、海貍鼠、藍孔雀、中華蟾蜍、眼鏡蛇等19種野生動物,禁止以食用為目的的養殖活動,但允許用于藥用、展示、科研等非食用性目的的養殖。各地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分類制定管理措施和養殖技術規范,強化日常監督管理,嚴格落實防疫檢疫相關要求。
通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于規范禁食野生動物分類管理范圍的通知
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,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:
為指導養殖戶合法合規經營、有序有效轉產轉型,在科學評估論證的基礎上,我局對64種在養禁食野生動物確定了分類管理范圍(詳見附件),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禁食野生動物是指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、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、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》發布前養殖食用、不屬于畜禽范圍的陸生野生動物,不包括水生野生動物和以保護繁育、科學研究、觀賞展示、藥用、寵物等為目的的陸生野生動物。
二、積極引導停止養殖禁食野生動物。對附件類別一所列45種野生動物,要積極引導有關養殖戶在2020年12月底前停止養殖活動,并按有關規定完成處置工作。確需適量保留種源用于科學研究等非食用性目的的,要充分論證工作方案的可行性,并嚴格履行相關手續。
三、規范管理允許養殖禁食野生動物。對附件類別二所列19種野生動物,要會同有關部門分類制定管理措施和養殖技術規范,加強政策指導和服務,強化日常監督管理,嚴格落實防疫檢疫相關要求。
四、認真做好政策解讀、業務培訓工作。各地要迅速組織開展政策解讀和業務培訓工作,確保對政策的準確理解和把握,加強與養殖戶的溝通交流,避免產生誤解和疑慮。
五、主動做好輿情應對、矛盾化解工作。要加強輿情監測,及時回應公眾關切,及時化解矛盾。工作中遇到新情況新問題,要及時向當地政府和我局報告。
來源: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政府網、新京報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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